各全资、控股企业,机关各部门:
根据《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设立专业委员会及聘任主任委员、部分副主任委员的通知》(博源董发[2019]3号)文件精神,现将集团公司审计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及议事规则通知如下:
一、组成人员
主任委员:杨明亮
副主任委员:吴爱国、高永峰、董 龙、陈 涛、张 健
专职委员:吕 超、靳文彬、袁凤鸣
审计监察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审计监察部,由审计监察部负责承办日常具体工作。
二、主要工作内容
审计监察委员会作为审计监察工作的最高管理机构,主要负责研究、审定集团审计监察工作的重大事项,其主要工作内容有:
公司审计监察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;公司审计监察制度建设及监审体系完善工作;监管督促公司及所属企业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依法合规进行;公司根据审 计、纪检督察反馈情况,从机制和制度上解决和预防各种问题的发生;决定成立纪检督察巡视组并开展集团范围的巡视工作。
三、议事规则
委员会对股东会负责。会议由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,并根据会议所涉及的具体内容确定会议的时间、地点以及参会人员。所涉及到的工作事项,主任委员认为需要会议研究的提交会议集体研究审批,需要董事会主席审批的报董事会主席批准,需要监事会讨论决定的提交监事会集体决定。
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
2019年4月4日